惠民十条

时间:2020-06-16

惠民医疗实施方案

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强化落实我院“让人民群众看好病、看得起病”的办院方针,推进医疗服务均等化,确保社区群众“病有所医”,特制定如下惠民措施。

1、对所有急症和危重病人采取先抢救后收费的原则,对无力支付医疗费者给予部分或全部减免,决不能见死不救。 

2、对所有医疗求助者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。

3、对花费大、家庭经济困难的五保户、特困户,持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的证明予以减免10%以上的住院费用。

4、设立了“三无”病人生活基金,即设立1000元的“三无”病人生活基金,由急诊科负责实施。

5、对符合市卫生局“惠民医疗工程”标准的服务对象按规定进行优惠。

6、继续参加白内障复明手术,2010年进行150例手术。

7、对传染病患者的住院费用,除药费外给予全部减免。

8、对历城区抚恤定补优对象给予10%以上的优惠。

9、发挥中医药特色,推广中医适宜技术。对应用中药治疗和中医技术者,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提高20%报销比例。

10、积极落实历城区卫生局《关于消除农民健康保障盲区实现医疗卫生全区覆盖的实施意见》,采取措施如下:给予柳埠卫生院、仲宫卫生院等单位适宜资金,用于帮助解

决帮扶、包挂村的卫生需求;对包挂村柳埠镇的苇沟、鹿宝泉、宝峪、石匣、松家山、北峪、里石和仲宫镇的天井峪、南道沟的村民实施医疗优惠,持村委会证明享受20%优惠;对包挂村实施不定期巡诊、送医送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