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人的权利和义务

时间:2020-06-16

病人的权利和义务

一、病人的权利

 法律权利、接受医疗服务时特有的权利。法律权利与医疗有关的有:    

(1)生命健康权

(2)肖像权

(3)名誉权

(4)隐私权

(5)索赔权

(6)要求惩戒权医患关系中的病人权利有:

1、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;

2、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,不得歧视、遗弃、侮辱等。尤其是对严重缺陷、残疾者以及性病、艾滋病患者,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。

3、 知情同意权。

4、隐私权。

5、自主权

6、 拒绝治疗权

7、 有获社会支助的权利

 8、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

9、 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(包括请求鉴定权、请求调解权、诉权)条例规定的权利有: 

 ①知情权;②病案资料复印权;③共同封存与启封权;④共同委托鉴定权;⑤申请再鉴定权;⑥随机抽取专家权;⑦申请回避权;⑧陈述与答辩权;⑨请求调解和处理权;⑩请求赔偿权(诉权)。        

二、病人的义务    

(1) 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     

(2) 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(遵守医嘱的义务)    

(3)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    

(4)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    

(5)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     

(6)有不影响他人治疗,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    (7)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     

(8)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(急危病人、戒毒、传染病、精神病等)